市属各高校,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单位及有关单位:
按照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组织广州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广州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导向
课题选题应充分体现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紧紧围绕推进我市教育现代化进程中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以《课题指南》(见附件)确定的年度重点研究领域为主要依据,做到《课题指南》引导和研究团队自主选题相结合,加强发展战略研究,突出应用研究和对策实证研究,以期更好地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创新理论。
二、选题内容
2014年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重大课题、面上重点课题、面上一般课题和专项课题。申报重大课题的,《课题指南》中重大课题名称即为研究题目,申请人不得变更或自行命题,否则不予受理。申报其他课题的,申请者可参照《课题指南》所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拟课题名称申报。鼓励反映我市需要,具有较强前瞻性、创新性的课题研究;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为直接目的的课题研究。申请人应在《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封面上标明所属学科、课题类别。“学科分类与代码”请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学科分类与代码》(2009年版)(可在市教育科研网www.gzjkw.net下载)填写。跨学科课题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定一类学科进行申报。
三、项目类别
(一)重大课题。面向广州地区高校、党校、团校、教育教学与科研等机构公开招标。
(二)面上课题。分面上重点课题和面上一般课题。
(三)专项课题。
1.名师专项。接受我市特级教师、名校长、名教师及其培养对象,“卓越校长”培养对象申报。
2.青年专项。接受3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教育科研人员申报。
3.农村专项。接受从事农村教育的教师、教育科研人员申报。
4.能效专项。接受未获得过市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立项,且教育科研工作热情高、具备完成相应课题研究能力的中小学中级以上教师申报。
5.著作出版专项。接受已有独立教育类学术论著书稿的教师、教育科研人员申报。
四、资助经费
重大课题8万元/项,面上重点课题6万元/项,面上一般课题4万元/项,专项课题2万元/项。
五、申请条件
(一)重大课题面向广州地区高等院校、科研、教研等机构公开招标,市教育系统外单位必须与市属单位联合申报,课题组人员构成应包含有二分之一以上市教育系统单位人员(应至少包含1名广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或广州市教育局教研室人员)。
(二)面上课题及专项课题只接受市教育系统内人员申请。申报“名师专项”课题需附特级教师、名校长、名教师及其培养对象,“卓越校长”培养对象相关证明;申报“青年专项”课题负责人应在1979年1月1日后出生,并附身份证复印件;申报“农村专项”课题必须是行政区划管理属村镇的学校教师;申报“能效专项”课题需附职称证明和区(县级市)教育科研主管部门出具的未承担过市级以上科研课题证明;申报著作出版专项课题,必须有申请人独立完成的20万字以上教育类学术专著(不含译著和论文集)。
(三)申请者必须具备良好的科研信誉,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并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不接受退休人员申报。公务员不得作为面上及专项课题的课题负责人。
(四)申请重大课题及面上课题,不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申请,须由2名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研究人员或教师推荐;申请著作出版项目,须由3名具有相关专业正高职称的研究人员或教师对申报项目提出预评价意见。
(五)重大及面上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组成结构合理、能胜任课题研究工作的科研团队。项目组前3名成员只能参加1个课题的申报。
(六)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相关信息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项目负责人应对课题申请书各项内容的真实性及知识产权没有争议做出承诺,项目组全体成员应在申报书相关栏目内签字,经主持人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以示承担信誉保证。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请申报者保留底稿。
(七)申请者所在单位、合作单位应对申请项目作实质性审查、签署意见,并提供相应研究条件,保证项目的正常开展。
(八)多个单位联合申报项目,应提供相应的合作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含合作方式、知识产权归属、投入比例、收益分配等。
(九)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近年来已经承担过我局教育科研项目的,不受理其申报一般项目。有市教育局在研项目尚未结题,或者项目完成后未按要求做好结题工作以及未能履行项目合同条款的,不得申请新的项目。申报人的同一研究课题在立项前如获得市级以上其它课题立项的,取消在本规划课题中的立项资格。
六、研究时限
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立项课题原则上要求在2年内完成,决策性研究原则上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依托单位及其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七、各类课题的预期目标
根据市财政绩效管理的要求,申请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应在申报书中承诺课题研究预期目标,不注明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重大课题:发表SSCI、CSSCI收录期刊论文3篇且出版20万字以上教育类学术专著1部。
(2)面上重点课题:市属高校发表论文3篇,其中,SSCI、CSSCI收录期刊论文1篇或核心期刊论文2篇;其他单位发表论文3篇,其中,SSCI、CSSCI收录期刊论文1篇或核心期刊论文1篇。
(3)面上一般课题:市属高校发表论文3篇,其中,SSCI、CSSCI收录期刊论文1篇或核心期刊论文1篇;其他单位发表论文3篇。
(4)专项课题:市属高校发表论文2篇,其中,SSCI、CSSCI收录期刊论文1篇或核心期刊论文1篇;其他单位发表论文2篇。
各类课题在结题验收时需进行绩效评价。纳入绩效评价的论文类成果应在国内外有合法刊号的期刊上正式发表;专著、编著类成果应以中国大陆地区的合法书号正式出版,其合法性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公布的刊物和书号为准。增刊和内部交流资料类成果不纳入绩效评价。核心期刊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期刊目录为准。国内外核心期刊目录请参照“广州市教育科研管理”网(http://ghkt.gzsjks.com/)公布的期刊目录。
八、申报限额
(一)重大课题各单位限报1项。
(二)面上课题及专项课题申报不限额。
九、申报程序
市属高校、局属单位直接报送我局;区、县级市管辖单位需经区、县级市教育局教育科研管理部门筛选、初审并汇总后报送我局。
各申报单位应根据本通知要求对申请人资格和申报材料认真审查并签署审核意见。我局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
十、申报材料
(一)申报人应在仔细阅读《课题指南》的基础上申报。
(二)课题申请实施网上申报,请申报人登陆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科研课题管理系统(http://kygl.gzsjks.com/),进行网上填报。各区、县级市教育局科研管理部门和各申报单位科研管理人员的资格审查账号及密码不变。网报系统使用过程中如有任何技术问题,请咨询市教育科学研究所侯老师,电话:13682295850。
(三)凡网上申报成功的申请人请提交纸质《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书》(2014版)(一式一份),并由申请单位汇总后,填写《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2014版),统一报送,同时将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到gzjyky@126.com。以上申报材料样式可在广州市教育科研网(www.gzjkw.net)下载。
十一、申报期限
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14年6月9日至7月11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截止日期为2014年7月18日。请各申报单位于截止日期前,把审查合格的申请材料报送我局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广州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指南
2、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书(2014版)
3、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2014版)
广州市教育局
2014年5月15日
(联系人:黄晓婷,联系电话:22083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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