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确应对师生冲突中不断成长

林浩鹏
 

  教师与学生的矛盾是学校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基本矛盾,在一定条件下是正常的、不可避免的。但面对矛盾,师生双方若没有采取协商、对话、等合理、合法、平和的沟通手段,而采取了过激的言辞、表情和行为等,则会使得师生矛盾激化,师生关系恶化,矛盾就会演变成冲突,进而扰乱了正常的教学秩序,伤害师生的身心,从而影响学校教育功能的实现。
  因此,正确处理好师生矛盾特别是冲突是每一个教师都必须具备的素质和能力。大量的实践证明,教师的成长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终身学习对教师而言尤具意义。但学习的涵义是广泛的,而不只是学历的提高或学科进修。交往、沟通和冲突管理也是重要的学习内容,不过这方面的学习长期被忽视了。事实上,冲突对教师的成长同样具有重要意义。教师对待冲突的态度不仅反映了教师对待学生的态度,也反映了教师对待自我的态度,是教师的人性观的体现。在冲突中学会正确处理冲突,在冲突中学会沟通合作,在冲突中成长,这对教师同样是适用的。
  师生冲突是一个古老的问题。师生在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方面有差异的地方,都有可能存在冲突。有的潜伏着,有的爆发出来。不过,造成师生冲突的深层原因在当今时代背景下主要表现在:
  第一,学生主体意识增强。伴随着生产力的解放,人的独立人格、人的价值和尊严、人的创造性和人的自由意志受到关注、尊重和提倡。反映到教育上来,教师"权威"地位开始"松动",学生的主体意识得到提升,师生互动过程中学生由消极被动转向积极主动的态势逐步显现出来,再用传统的眼光看师生关系,必然落后于新的时代。但学生的主体意识增强,一些自觉或不自觉的言行容易被教师归为"不尊重"的表现,例如上课时再三不举手请示就发言,打断老师的教学进程,导致教师在严重的失落和受挫感下也容易发生不当的言行,将矛盾推向冲突。
  第二,渐趋激烈竞争压力。伴随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改革大潮,经济在高速发展,社会正经历着巨大的变化。竞争的加剧、节奏的加快、物质生活的丰富、超前消费的影响--不仅影响着社会、家庭,也波及到校园,冲击着青少年一代。他们稚嫩单纯的内心世界趋向复杂,心中的矛盾和困惑增多。有时甚至情绪紧张,焦躁不安,导致心理疾病。这一切对师生关系提出了新的挑战。师生冲突的产生无疑多了诱发因素。而如果解决的不好,其潜在的破坏性相应的也增加了不少。
  第三,家庭结构变化。由于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独生子女家庭已经成了普遍的家庭模式。家长对独生子女的过度关爱导致了我国"小皇帝"、"小太阳"的大量涌现,也出现了这些"小皇帝"、"小太阳"们所特有的问题行为,如任性、自私、依赖性强、娇气、骄横、不合群、不善交际等。同时,伴随着人们的婚姻观念日趋开放,单亲家庭、再婚家庭数量的增加,使这些家庭中的孩子的教育也面临着新的问题。在一定意义上说,家庭成了学校的"对手"。师生关系因此也更趋复杂化。处理不好这种关系,也将导致师生冲突乃至教师与家长冲突的产生。
  第四,师生双方潜在的错误心理和行为。一些教师对一般"问题学生"潜意识存有偏见,认为管束"问题学生"的有效办法就是要"狠",必须压服他们,务必把他们的锐气"磨平",导致教育行为过于简单甚至失当。同时,处于青春期的中学生对成人、对与之发生冲突的教师、对家长普遍抱有成见,主要以逆反心理的形式呈现。但很多教师却对中学生这一年龄阶段的特殊心理现象认识不足,不能客观看待,更缺乏预设的应对策略。由于双方成见的存在,造成了师生间的隔阂;又由于缺乏必要、及时的沟通,一旦遇到诱因,冲突就容易即时爆发。
  以上是造成师生冲突的深层原因,但日常中,导致师生冲突行为的直接发生的主要是学生的违纪、违规问题,不过,表面看这是学生的问题,实际上与教师的处理态度和方法却大有关系。在师生冲突中,教师要真正改变教育观念,树立明晰而正确的师生关系理念,明确自己在冲突中所处的主导地位,选择有效而合法的冲突解决策略。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贯彻"以人为本"的教育观、学生观。
  现代人学观、教育观、学生观认为,教育是由人所从事、又是为了人的事业,离不开人学思想的规范。因此,我们应贯彻"以人为本"的教育观、学生观,肯定人的价值,把学生真正看成"人"的存在,把教育真正看成培养"人"的事业。
  (一)要认识到学生是人。这里所指的人应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含义:其一,学生不是死的物,而是具有发展自身动力机能的活的能动体。这种动力机能表现为他能够以人所特有的能动性,创造和满足自己的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并用以发展自己的身心。作为一种实践对象,学生不是消极被动地接受塑造和改造,而是能够意识到自己是被他人所塑造和改造的,从而有可能自觉地参与教育活动。其二,学生是有血有肉的人,有其思想感情。因此,在教师的心理上,不能仅仅把学生作为一种认识对象,同时必然会由学生的心理反映而与其建立起其他的心理联系,诸如情感、需要等等。学生既是一个具有思想感情的个体,就意味着他具有独立的人格,有自己的需要、愿望和尊严,这一切理应都得到尊重和正当的满足。而不是听任摆布、压服。其三,学生处于学习期间,虽然尚未进入创造价值的过程,但是通过教育却可以使他们对社会、对人类作出积极的贡献,甚至创造出伟大不朽的价值。因此,在教育的过程中应当珍视学生作为人的无与伦比的价值,不能任意损伤和残害他们。
  (二)要认识到学生是发展中的人。学生不是成人的雏型,而是具有其自身的身心发展的特点。在教育工作中往往抹煞他们的特殊性,向他们提出与成人同等的要求和行为标准无疑是错误的。学生作为发展中的人,在他们身上所展现的各种特征都还处在变化消长,日趋成熟的过程中。在他们成长的过程中,难免不犯错误,难免没有缺点,这是十分正常的现象。但他们的缺点、错误,较比成人来说,一般也有较大的矫正的可能性。教师只有从思想情感上接受这一事实,处理问题才能理智和冷静。
  (三)要认识到学生是将要走进"社会"的人。教师的手里握着学生的明天,就必须高瞻远瞩,不仅要变化学生的身体素质,也要变化学生的认识、情感、行为等心理因素;不仅要使他们能够承受现有的社会关系,以适应社会生活,还须使学生能在将来承受社会的生产力的挑战,适应信息时代的要求。总之,教师所要实现的是使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成为国家有用的人才。
  应该看到,处于时代前列的当代青少年学生,随着青春发育期的提前,信息渠道来源的多样,社会交往范围的扩大,他们的主体意识增强了,喜欢抱着怀疑及审思的态度重新估量一切。作为教师,如果看不到这些变化,依然保持原有的教育思想、教育观念、教育方法和方式,就可能使师生两代人间的沟壑不断扩大、传统的学生观,建立现代的新型的学生观,是处理师生冲突的一个必然方式。现代社会更加强调平等和对话,我们应该对此有足够的认识。
  二.树立正确的师生关系理念,扮演好各种正确角色。
  我们要明确:学校教育、教学的过程,实质上包括了师生之间的知识信息、思想感情信息的沟通,师生之间的彼此了解、期待的人际认知和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互动行为。在真正的师生关系中,师生应该共同面对知识,共享人类文化,共感人格魅力,共悟精神价值。教师只有正视师生之间正常存在的差异,理解和接受学生在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上的个别性,这样,师生之间的冲突才能避免或减少。即使发生了冲突,教师也能够扮演好正确的角色,把冲突引导至正确方向,化解为积极的结果。
  人走入社会,就要充当一个角色。角色,可理解为个人在特定社会群体中的身份,以及为此身份所规定的行为规范和行为模式的总和。个人的社会身份就是个人的社会职能、权利和责任。它规定了一个人活动的特定范围,即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其中也包含对人对己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等心理因素。因而,教师这一社会角色被定义为:"学校中传递人类科学文化知识和技能,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一定社会需要的人才的专业人员。"具体地说,作为教师,他不仅是教育工作者,而且还充当着"领导者"、"灵魂工程师"、"心理医生"、"纪律执行者"、"青少年的知己朋友"等角色。在现时生活中,师生冲突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应该说,是教师的角色作用发挥得不够或发挥得失当。所以,要处理好甚至避免师生冲突,教师就必须扮演好各种正确的角色:
  (一)"教育者角色"。教育者的角色,是教师所扮演的首要的、最突出的角色。这种角色因为具有较强的专业性而处于核心的地位,其角色功能主要是教书育人,要求教师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业务能力。具有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的教师是学校的骄傲,也必会受到学生的尊敬和爱戴。在现代社会中,学生知识源增多,出现了许多"平行学校",教师作为唯一的信息源的作用减少。因此,教师如何指导学生学习的功能,有日益增长加强的趋势。如果教师不能把握教育者这种适应时代要求的新的角色,只是把自己当作知识的拥有者,把学生当作容器,而知识进入容器的途径又只是靠讲解或其他言语教育方式,那么,久而久之,学生就会感到单调、枯燥,产生厌学、不认真听讲、违反课堂纪律等行为。如果教师看不到自身存在的问题而一味地责备学生,便容易产生师生的冲突。
  (二)"领导者的角色"。教师作为领导者,不意味着具有权势。教师的领导是一种独特的活动模式,他面对的是教育的任务和目标,他的许多管理行为来源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订立的,具有法规性的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和阶段任务,他领导的是不大成熟的青少年,因而教师行为产生的一系列有关领导作用,旨在指导、帮助学生成长、完成学习任务和督促学生学习,并利用集体本身的内部力量去发展一种合作关系,使集体不断进步。为了实现以上目标,教师应具备领导者的良好品质,如公正廉洁,以身作则,尊重和关心部属,善于听取意见和沟通思想,办事果断,敢于承担责任等等。例如公正一项,学生是十分在意的。初一级有个姓伍的男生很调皮,对抗老师的心理也很严重,我刚开始指正他的错误言行时他总是不服气,主要原因就在于他主观认为我特别针对着他,但经过多次的交谈,加上他偷偷对我一段时间的观察,发现我在日常教育管理中确实做到"对事不对人",同样的错误行为发生在其他学生身上也一样受到了批评教育,渐渐的就接受了我的管教。
  (三)"人类灵魂工程师角色"。人类灵魂工程师,这是人们送给教师的美称和赞誉,也是社会对教师的一种职业期待。教师要履行"人类灵魂工程师"的角色,除了给予学生知识和训练技能、发展智力之外,还要帮助学生解决人生方向的问题。青少年学生处于复杂的社会环境中,他们观察、选择和吸收进步向上的积极思想,也不乏受到消极落后的不良成分的影响。当学生认识上出现偏颇,品质上出现污点,灵魂上出现扭曲时,教师要尽园丁的责任进行帮助、教育和疏导。如果对他们另眼相看,打入另册,甚至动辄把他们轰出教室,赶出校门,就只能加深他们对教师的不满、仇视乃至转移到对社会的不满,最终走上歧途。例如上一届有位同学,因违法行为受到了管教处罚,但我们特别是班主任仍给与了关心,不时写信并鼓励同学们写信与他交流,在他回校后我和班主任多次找他谈心,给与鼓励和肯定,并组织一些老师和学生帮助他补习,结果这位同学的功课没有拉下,反而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到毕业前在班上处于中上游的水平。
  (四)"心理医生角色"。青少年学生正处于成长发育,逐步走向社会化的时期。随着身体的逐渐发育成熟,他们在与他人的积极交往中,学会了解人、理解人,学会协调与他人、与集体、与社会的关系,其独立性、自我意识和道德意识也逐渐发展起来,出现了自尊心、荣誉感、自信心、羞愧感等。作为教师,必须懂得学生心理发展的规律,考虑到他们生理、心理的巨大变化,采取恰当的、顺乎这些变化的对策。比如,在平等、互相尊重、互相信任方面,把他们当大人看待;在处理问题、发表见解、怎样看待人生、如何对待初恋等问题上,应该引导他们更加理智、更加成熟地观察和分析看待问题;在他们遇到困难、碰到挫折的时候,则应该帮助他们减轻焦虑或解除烦恼,给他们以情感和心理方面的慰勉和支持。心理医疗者,尽管不是教师的主要专业角色,但教师也决不是心理诊疗上的无知者。在学校生活中,当学生出现个人问题时,总愿意找一位富有同情心的教师袒露心扉。教师作为一个长辈、一个过来人,有责任向他们介绍前辈的种种经验教训,引导和帮助他们处理好在成长过程中不时会遇到的各种新奇而又棘手的问题。
  (五)"青少年角色"。教师要履行教育者的职责,"应当成为孩子们的朋友,深入到他的兴趣中去,与他同欢乐、共忧伤,忘记自己是教师。这样,孩子才会向教师敞开他们的心灵。教师对待学生,不能"居高临下",命令多于商议,威严多于亲切,指责多于帮助,惩罚多于鼓励,从而使学生对教师存有"戒心"或"敌意",产生对立情绪,即使对教师的正确教育,也常常以沉默、回避、怀疑或粗暴无礼的方式来对待。教师应当把学生当作朋友,从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入手,使学生感受到教师的爱心和诚心,把教师也当成师友看待,从而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师生冲突的发生,并不是教师不关怀学生,而是教育的方法或者深度没能令学生感受到教师的关怀。例如初二级的一名男同学,上课时不但自己不听课,而且不停与旁边的同学聊天,在我多次暗示和明示下仍没有改正的迹象,于是我忍不住走了过去,大力拍了他的桌子,示意他遵守纪律。不料这位学生很自傲,对我产生的莫名的厌恶情绪,虽然没有再聊天了,但干脆把课本也收起来了。下课后我找他谈心,一幅对抗的表情,为了维护"教师"的尊严我大声责骂几句再跟他讲道理,后来看他象似接受了教育就没有再跟进了。我没有料到他其实一点都没有接受,甚至内心由于个性以及我有所失当的教育方式而憎恨起我来了。以后的课堂他几乎没有再记笔记了,我稍微意识到他的对抗,多次也提醒他要认真听课,但由于工作问题没有再找他深入交流。这位学生后来上课经常迟到,有时上课准备时还在玩乒乓球,我了解到其他科目也有类似情况,于是每次都是采取制止了就没有进一步的教育,直到一次,我意外发现他跟同班同学在打架,连忙上前劝架时,他趁机故意抬起手肘重重撞了一下我的腹部,我反映过来,不由火冒三丈,上前抽了他一巴掌......后来虽然互相道了歉,但是这位学生后来见到我还瞪着双眼没有解气的样子。这件事情我一直也不能释怀,多次反思的结果就是我低估了这位学生的傲气,没有扮演好"朋友"的角色,第一次轻微的冲突后没能及时与他进行沟通,加强情感的交流造成的。我意识到,成为学生的朋友,课内外多些沟通和交流是处理好甚至避免师生冲突的重要途径,我以及其他老师都要引以为戒。
  当然,在实际生活中,教师常常遇到多个角色情况。如教师一方面要管理班级,要有权威性;另一方面要做学生的知己和朋友,要有亲近感。又如,教师一方面要随时迅速制止学生的违纪行为,一方面又得考虑不能粗暴行事、不能损伤学生的自尊心。教师在多种工作角色之间发生矛盾时,确实很难把握角色的"度"。但作为教师,又必须努力地按社会期待的标准去调节和控制自己的言行举止,将许多角色加以融合和组织。
  三.明确主导地位,依法施教并采取有效而合法的冲突解决策略。
  在师生冲突中,教师要意识到自己的主导地位和责任。大部分学生与教师发生冲突是由于自控能力较弱造成了,不排除个别学生是因为对教师根深蒂固的偏见而故意刁难教师。一般性冲突一旦发生,教师忍不住火气,化解不了僵局,不能平息冲突,失去了对自己的语言和行为的控制力,致使言行出格,对抗性冲突就会发生。由于对抗性冲突必然伴随着对抗性行为的发生,往往导致事态进一步扩大或冲突无法收场,给师生的身心皆造成很大的伤害,恶化了师生关系,使教育教学难以进行。要弥补这种伤痛得花成倍的精力,甚至无法补救,成为永远的遗憾。但是,教师应该发挥自己在冲突中的主导地位,将矛盾有效地控制住,或将冲突及时的转化,这是作为一名成年人和教师所应有的能力和责任。师生冲突一旦发生,对于冲突走向,教师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是事态演变的主导方。而教师的言行"出格"直接导致了师生间一般性冲突的激化。要把冲突控制在一般性冲突的范围内,尽可能地避免对抗性冲突的发生,关键在于教师要控制住自己的"火气",规范、调控好自己的言行,务必使言行符合自己的角色特征。
  我们还必须认识到,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教育法制的不断建立和完善,我们更要从"法"的高度看待师生关系,并将法律看成处理师生冲突的基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总则"指出:"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为此,《教师法》规定了教师应享有的六项权利和应履行的六项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也规定,教师应当"爱护学生,忠于职责","禁止体罚学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更是明确规定,"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可见,罚站、罚抄写、罚劳动、罚款、罚不准回家、随意把学生轰出教室、停止学生上课、私拆学生信件甚至打骂学生等等,都是侵犯学生人身权利的行为,都是违法的。教师只有站在"法"的高度,理解和把握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使教书育人行为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才能自觉地遵守职业道德,尊重学生人格,正确处理好师生冲突,真正承担起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光荣历史使命。
  此外,师生冲突的发生甚至加剧,很大程度上与教师处理师生矛盾和冲突的能力和技巧有很大的关系。这就需要教师具备良好的人格修养和较高的教育技巧,具有良好的冷静理智的自制力、细致入微的观察力、灵活机智的解惑力、随机联系的变通力、及时果断的调控力。以上这些要求,教师必须重视,不断在教学教育过程中进行总结和提高。由于学生个性的复杂,加上"教无定法"的原则,而且我在这方面仍处在进一步的反思和总结中,所以正确处理师生冲突的各种技巧希望大家也一起总结,并能多点给予我指正和帮助。
  当然,师生冲突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不能一律把它归咎于教师是轻率和不负责任的。根据实际情况,师生冲突的控制权有时可能不在教师的手中,但有一点很明确,冲突的控制权教师是可以积极主动地去把握。如果教师以法律为依据,并主动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和正确的处理技巧,师生冲突的破坏结果就可能转化为教育结果。
  总之,师生冲突虽然不可避免,但绝对是可以减少甚至在冲突中抓住机遇产生正面教育效果的。只要我们树立符合时代进步的教育教学观念,以生为本,树立明晰而正确的师生关系理念,明确自己在冲突中所处的主导地位,选择有效而合法的冲突解决策略,师生矛盾或冲突就能得到有效的解决。而对教师自身而言,我们也就能在正确应对师生冲突中不断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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