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支部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组织生活会
纪律是明镜,行为靠准则。中共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2018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再部署、再动员。为了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坚持从严管党治党,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按照学校党委的工作部署,行政支部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于2018年10月30日下午,按高中党小组和初中党小组分别在两校区召开专题党组织生活会,由支部书记吴萍同志和宣传委员宋丹同志主持。通过宣读文件精神、解说《条例》修订前后对照表和演示“六大纪律新规!这些事党员不要做”漫画图片等形式来进行学习,会上党员们全神贯注,非常投入到学习当中,达到很好的学习效果。
行政支部高中党小组集中学习
行政支部初中党小组集中学习
行政支部高中党小组学习《条例》对照表
行政支部初中党小组学习《条例》对照表
新修订的《条例》是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将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的要求细化具体化。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
会上,学校党委黄靖彬副书记说到:“一个没有党的纪律观念,一个不把党的纪律放在眼里的人,不可能是合格的党员,更不可能是合格的领导干部。”“共产党员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项纪律,做遵守党的纪律模范,必须从加强纪律观念、树立纪律观念做起,为自觉维护和遵守党的纪律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通过学习认识,我们要从内心感悟,认真执行,随时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自觉规范行为准则,时刻用党的纪律来照亮自己,防微杜渐。在各自的工作岗位和生活当中,要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不仅要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还要做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不仅要遵纪守法、做好表率,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要懂得抵制杜绝不正之风,在纪律面前不能越雷池半步,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同时,大家还纷纷表示,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来到广州视察作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思想再解放,把改革创新意识推向深入,并结合本职工作做好贯彻落实。今后将继续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组织生活,促使支部工作不断提升进步。
纪律永远在前进的路上,自律永远在严格的约束中。
二O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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