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在广东建设港澳子弟学校或设立港澳儿童班”的政策精神,以及广州市教育局、越秀区教育局的指示精神,为进一步深化与港澳地区的教育合作交流,按照《2021年广东华侨中学七年级“港澳子弟生”入学申请办法》的报名工作流程,我校组织了港澳籍人士的港澳籍适龄子女报读侨中的“港澳子弟生”招生工作。经报名资料初审、积分入学综合评定、线上复核等审核程序,现将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
▼2021年广东华侨中学七年级港澳子弟生拟录取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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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如对拟录取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广东华侨中学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需签署真实姓名(姓名须用手写,不能用电脑打印),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在公示时间截止后(以寄出邮戳为准)反映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
2021年6月21日至6月23日
受理部门
广东华侨中学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83315444
联系人
范老师
通讯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起义路158号
公示无异议后,请拟录取学生的家长于7月2日(周五)凭学生身份证件原件到我校初中校区(起义路158号)领取录取通知书。
广东华侨中学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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