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学生资助政策,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积极构建多元化资助体系,涵盖国家资助、地方政府资助、学校奖助及社会资助等多个层面。现将我校目前实施的主要学生资助政策汇总公布如下:
一、普通高中国家免学费资助(国家资助 / 市级地方政府资助)
(一)资助对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贫困家庭学生:
1. 具有广州市普通高中学籍
2. 原国家级建档立卡、残疾、农村低保、农村特困救助供养,以及持有广州市低保证、低收入证、特困供养证、特困职工证等相关证件
(二)资助标准:公办学校免学费(2350人/学年)
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国家资助)
(一)资助对象:广州市正式注册学籍的在校高中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符合免学费资助条件
2. 学生本人或父母一方存在残疾
3. 未持有政府核发的合法有效家庭困难证件,但家庭确属贫困
(二)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300元
三、广东华侨中学奖学金(学校资助)
(一)奖励对象:广东华侨中学在籍的优秀新生、高中优秀毕业生、被评为“卓越之星”、“科技之星”、“体艺之星”、“英才计划”的学生。
(二)奖励标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评定并发放。
四、何志雄助学金(社会资助)
(一)资助对象:家庭条件有实际困难,品学兼优的广东华侨中学在读学生。
(二)资助标准:每学年总额25000元,资助3–5名学生。
学校始终秉持“应助尽助、精准资助”的原则,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学生都能获得相应的帮助。如有疑问或需进一步了解各类资助政策的申请流程与具体要求,欢迎联系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行政楼二楼德育处207室
联系电话:020-81791651
联系老师:文老师
广东华侨中学
2025年9月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